2007年12月24日星期一

以股代息 vs 現金股息

香港有數隻藍籌股票都可以用紅股來代替股息,它們是0005(滙豐控股), 0066(港鐵公司)及0023(東亞銀行)。

我之前都成日想究竟以股代息好定直接收現金好...

若收取現金的好處是可以股息直接存入你戶口或以支票直接寄給股東。加上香港買賣股票是以手為單位,如以股代息就會出現碎股問題,即做買賣時,可能會出現比正價低幾格才可沽出。

這樣,股東們為何仍會選擇以股代息呢?

首先,我們不妨先探討股東若以股代息的好處:

  • 股東可以利用股息來增加所持股票的佔有股權,從而下一次的派息時再次增加。
  • 給予股東橧加投資該公司的機會而毋須支付經紀費、印花稅等雜費。
  • 該公司可用股息的資金再作投資。

就以滙豐為例,假設現在持有一手滙豐為計算,在2006年所派發的股息及2007頭三季的股息計算。在2005年頭3季我們可得USD0.15/stock而未期息就USD0.36/stock, 而2007年的頭三季的股息為USD0.17/stock.

http://www.hsbc.com/1/2/investor-relations/dividends/dividend-history

若收取現金:

但若我們採用以股代息,這樣我們所得的股息就會如下:

http://www.hsbc.com/1/2/investor-relations/dividends/scrip-dividend


雖然以上的例子你可能會覺得每次只有有許差別,但假如繼續滖存下去,我們所得的利息就會增長。所以若長期持有該股,絕對是以股代息好,而且該公司亦可用這些資金再作投資從而令該公司的ROE增長,這可以說是雙嬴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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